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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民法典(二十二):横穿铁轨出事故,责任谁来担?

供稿: | 发表日期:2023年09月04日 22:51 | 点击数:

来源: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妇联权益部

基本案情

这是发生在南京高铁南站的一起真实案例。旅客杨某乘坐高铁至南京南站,下车后本应通过指定通道换乘另一班次列车,但却选择在换乘列车进站后,直接跳下站台,横穿轨道奔向对面站台,因未能成功攀爬,不幸被列车挤压致死。杨某父母起诉要求铁路部门承担80%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杨某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预测损害发生和防范控制损害结果的能力,其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是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漠视和放任,而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不应对杨某的死亡承担责任,遂驳回杨某父母诉讼请求。本案中,杨某不顾众所周知的安全常识,突然闯入正有列车驶入的站内轨道,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令人惋惜,发人深省。树立规则意识,遵守社会规则,既是维护公民个人安全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安全有序的基本保证。本案的裁判,旗帜鲜明地对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向全社会传递了尊重规则、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了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积极作用。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243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