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参与、维护、建设、教育职能;
(二)做好新时期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按照学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团结教职工积极融入学校的事业发展;
(三)弘扬劳模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做好劳模、先进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建设工作;做好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素质技能;
(四)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认真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职责,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落实“三双”集体协议,做好“两代会”提案和代表巡视工作;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工会制度建设;
(五)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劳动保护、帮扶慰问、健康休养等工作;做好康乃馨服务站和母婴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和“职工小家”建设工作;
(八)规范做好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