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申请结婚慰问的,由会员在“校园网—工会服务平台—结婚慰问申请”在线提交,并提供结婚证图片,由所在分工会和基层党组织审核,校工会审批后兑现。自领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凡申请生育慰问的,由会员在“校园网—工会服务平台—生育慰问申请”在线提交,并提供子女出生证图片,由所在分工会和基层党组织审核,校工会审批后兑现。自子女出生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凡申请去世慰问的,会员本人去世,由会员所在分工会填写《去世慰问申请表》;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的,由会员在“校园网—工会服务平台—亲属去世慰问申请”在线提交。均由所在分工会和基层党组织审核,校工会审批后兑现。当年有效。
(四)凡申请退休慰问的,由会员在“校园网—工会服务平台—退休慰问申请”在线提交,或由会员所在分工会填写《退休慰问申请表》,由所在分工会和基层党组织审核,校工会审批后兑现。当年有效。
(五)凡申请住院慰问的,由会员在“校园网—工会服务平台—住院慰问申请”在线提交,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等,由所在分工会和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医务所审核,校工会审批后兑现。当年有效。
(六)凡申请大病帮扶的,由会员在“校园网—工会服务平台—大病补助申请”在线提交,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病理诊断证明书等,由所在分工会和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医务所审核,校工会审批后兑现。当年有效。(七)凡申请年终困难帮扶的,由会员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教职工年终困难帮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所在分工会审核,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同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补助标准。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如下:
1.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困难补助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供)。
2.因单亲家庭独自抚养子女申请困难补助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子女学费发票(不包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学习阶段)。
3.因会员家庭发生灾害申请困难补助的,提交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相关财产损失评估报告。
4.因会员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病或住院治疗造成生活困难申请补助的,需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医院疾病诊断书、临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住院结算清单和医保结算清单等。
5.因会员或家庭主要成员遭遇突发性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申请补助的,需提交发生意外伤害相关情况说明、医院疾病诊断书、临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住院结算清单和医保结算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