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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供稿: | 发表日期:2020年05月29日 15:10 | 点击数:

各分工会:

根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征集2019年度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9 年度在我市范围内各行业、各领域完成的,由社会工作者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优秀案例和项目。

服务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

二、征集原则

(一)真实性。参选案例和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二)专业性。参选案例和项目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 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三)完整性。参选案例和项目应体现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申报活动。

(四)示范性。参选案例和项目应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服务内容及程序符合我国国情,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征集要求

所有参选案例和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合要求将不予评选。

(一)内容要求

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项目由背景介绍、项目目标、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项目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服务案  例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二)文字要求

案例正文以5000字左右为宜,项目正文以6000字左右为宜。要求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

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表述,不使用“社工”“工作者”“工作员” “辅导员”“案主”“工作对象”“当事人”等等表述。

对于一些敏感问题,如服务对象姓名、住址、单位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三)格式要求

封面不标页码,内容包括:案例或项目名称、选送单位(三号宋体横排左对齐)。(见附件)

正文即为案例、项目内容部分,具体格式如下:

一级标题(格式: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格式:楷体,四号)

三级标题(格式:仿宋,加粗,四号)

四级标题及段落文字(格式:仿宋,四号)页面设置:A4纸,行距30磅。如正文中有过多表格,请将其作为附件。提交前请注意检查是否有错别字、语法错误,以免影响整体效果。

(四)其他要求

曾经获评省、市级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的案例及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此次征集采用个人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和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区(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优秀案例和项目数量各不超过3个,原则上不接受社会组织自荐。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禁毒)、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可向市民政局推荐优秀案例和项目各1个。

(二)评审。组织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案例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案例和项目名单。

(三)公示。市民政局将通过南京民政官网公示优秀案例和项目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

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申报案例是否真实有效、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于6月4日中午12:00前择优推荐报送校工会行政楼424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同时报送)。


                                                       工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