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群策群力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现就2023年度“两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包括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生活福利、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提案方式:网上提案(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提案要求:
(一)提案要有全局性。提案要能站在学校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整体利益,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二)提案要有代表性。提案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提案要有可行性。提案内容符合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问题;所提建议、措施在学校的职责、人力、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案撰写要规范。
1.提案须由一名教代会代表提议、两名及以上教代会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专门委员会提出。
2.提案包括标题、内容、整改(解决)的建议、措施。要简明扼要,分析清楚,建议具体,一事一案,提案标题统一格式为“关于×××××的提案”。
四、提案征集时间:2023年9月4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代表团、分工会要做好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请各位代表积极认真地撰写出好的提案,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出好的建议。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